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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应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因此每月可以扣除的企业年金=18000×4%=720(元) 当年赵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20000×12-60000-3000×12-720×12=135360(元),当年赵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35360×10%-2520=11016(元)【即4%的部分(720元/月)从当年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了扣减,全年是720*12,另1%没有扣除,是因为要并入工资薪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学习愉快!
豆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