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到,仔细研究后,帮助你解答如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免征印花税。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占地行为:
(1)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的;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 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
6、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相对应的是占用基本农田,加按150%征收。)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为努力的你点赞!
邬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