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解答如下:
(2 000-2 400×80%)×20%/80% 计算的是应当分摊到少数股东权益中的商誉金额。
购买日,商誉=原股权公允+新股权对价-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20+1280- 2400 *80%=80万元。
当出售20%股权时,少数股东分摊到的商誉是80/80%*20%=20万元(80万元是80%股权对应的商誉)。
因此,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一共减少了3 000×20%+20=620万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帮助,请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