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到,仔细研究后,解答如下:
1%: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股东代表诉讼的提出主体: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即“连续180 日以上持股”且“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 以上”。
3%:
1.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主体: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
5%:
1.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重大事件: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3.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10%:
1.重大事件: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的重大损失,
2.履约保证: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3.临时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6.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
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为努力的你点赞!
小精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