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成绩滚动管理规则见附件。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11月1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1月1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1月2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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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月2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