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会计》必考点:联营与合营企业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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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3:38:00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核心区别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程度及决策参与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强调投资各方共同控制,需经所有参与方一致同意方能决策;联营企业则体现为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通常以20%至50%的表决权为判断基准。

注会《会计》联营和合营有什么区别

控制权的认定差异
共同控制要求合营各方的集体控制权形成唯一组合,任何单方无法独立决策。例如某新能源项目中,A、B公司各占50%股权且协议约定重大事项需全体同意,即构成合营企业。而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体现在可参与财务经营决策但无法单独决定,如持有被投资单位30%股权且派驻董事的情形。

管理模式的实务表现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构成通常按出资比例分配席位,重大决策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某建筑工程合营案例中,中外双方各委派3名董事,所有预算超千万的合同均需6票全票通过。联营企业则通过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投资方虽能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但无法单方面改变核心经营政策。

会计处理的特殊要求
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需注意共同控制资产、共同控制经营的差异化处理。某油气勘探项目中,合作方按约定比例分享产出油气,此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进行特殊计量。联营企业的权益法核算需重点关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消比例,考试中常出现顺流交易与逆流交易的案例辨析。

法律形式与风险承担
合营企业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投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某跨国制造合营案例显示,合作双方通过特别分红条款实现风险共担。联营企业除股权投资外,可能涉及业务合作协议等非股权安排,此时需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