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考试省份,但需严格遵守财政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可选择在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任一区域报考,两年内跨省考试成绩可自动合并计算,确保证书发放不受地域变动影响。
考试政策依据与执行标准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明确规定,考生在两年周期内未在同一考区完成全部科目考试时,系统将自动合并其跨省考试成绩。这一政策充分考虑会计从业人员职业流动性特点,例如某考生2024年在上海通过《财务管理》科目,2025年因工作调动可在北京报考剩余科目,成绩合格后仍可正常领取证书。
跨省报考具体操作流程
1.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考区变更申请
2. 上传新考区要求的证明材料(居住证/社保证明等)
3. 完成报考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4. 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准考证
需特别注意:天津、深圳等地区要求提前6个月完成信息采集,江苏、浙江等地需现场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属地化报考注意事项
• 在校学生应选择学籍所在地报考
• 港澳台居民按就近原则选择内地考区
• 跨考涉及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差异
• 部分地区要求连续工作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