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持证人员,在证书获取当年可免除继续教育义务。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七条,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当年可通过成绩折算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继续教育政策核心要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年度累计制,2025年新规明确:持有初级职称人员自2026年1月1日起,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占比需超过60%。特殊情形学分抵扣规则包括:参加会计类学历教育可折算90学分/年,承担省级以上会计课题可获60学分/项。
学分登记操作流程
1. 登录省级财政部门官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备案
2. 选择国家会计学院等备案机构课程学习
3. 完成在线考核后系统自动登记学分
4. 次年3月31日前通过继续教育查询系统核验
常见问题处理指南
跨省工作需办理学分转移备案,继续教育记录全国联网可查。补修往年学分需向属地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开放补学通道。特殊行业人员(如军队转业)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学分减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已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建议持证人员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学分完成情况。专业培训机构可提供定制化学习方案,帮助高效完成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