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法基础科目中,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高频考点,考生需清晰区分概念、适用条件及税务处理差异。不征税收入指根本不在征税范围的收入,如财政拨款;免税收入则是征税范围内基于政策免除的优惠。理解这些有助于提升答题准确性,避免混淆失分。

不征税收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财政性资金。企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不征税收入:一是提供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有专门管理办法或要求;三是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例如,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专项用于研发时符合条件。未满足条件的收入需计入应税总额,相关支出不得扣除。备考中,考生应重点记忆财税〔2011〕70号文件的具体条款。
免税收入涵盖国债利息、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类型,本质是应税收入的税收减免。与不征税收入不同,免税收入原本属于征税范围,但基于优惠政策免除义务。常见考点包括区分两者:不征税收入源于非营利性活动,如财政拨款;免税收入则是营利性活动的优惠,如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考试中常以案例题形式考查应用,考生需通过练习熟悉典型场景。
初级会计考试大纲要求掌握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异同点、适用条件及税务影响。考点常出现在选择题和计算题中,考生应结合教材系统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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