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答疑:应当征收契税的情形有哪些?

2026-06-08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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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初级会计考生梳理应当征收契税的具体情形,结合考情分析考点,并推荐斯尔教育相关授课老师及学习工具。

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中,契税的征税范围是高频考点,应当征收契税的情形主要涵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多种场景。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此外,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答疑应当征收契税的有哪些

契税征税范围考情分析

从近年初级会计考情来看,契税征税范围的考查形式多为单选题、多选题,偶尔会在不定项选择题中结合其他税种出现,考查频率较高,分值占比约为2-3分。考点侧重对征税范围细节的区分,比如考生容易混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税务处理,需要精准记忆免税与应税的边界。2026年初级会计考试于5月16日至18日举行,共6个批次,《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考生需在有限时间内快速判断应税情形,因此对知识点的掌握要扎实且熟练。

契税应税情形记忆技巧

为帮助考生快速掌握应当征收契税的情形,可采用分类记忆法:第一类是直接的权属转移,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第二类是间接的权属转移,包括作价投资入股、抵债、获奖、预购或预付集资建房款。同时要牢记例外情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这是考试中的常见陷阱。考生可结合斯尔题库APP进行针对性练习,通过章节练习巩固知识点,利用历年真题熟悉命题角度,借助智能错题本查漏补缺,强化记忆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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