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中的仲裁程序是高频考点,其完整流程主要包含申请和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和裁决这几个核心环节。申请仲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请人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组成仲裁庭环节,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还是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如果约定合议庭,当事人各自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这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若约定独任仲裁,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开庭和裁决环节,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等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开庭时,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有类似情形的,可以缺席裁决。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仲裁程序的考查形式多为选择题和判断题,考查重点集中在申请仲裁的条件、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审理的规则等内容,考生需要准确记忆各个环节的细节要求。2026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已于5月16日至18日举行,成绩预计在6月26日凌晨0点发布,对于后续备考的考生来说,要将仲裁程序的知识点与其他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对比记忆,避免混淆。备考过程中可以借助斯尔题库APP,里面的章节练习、历年真题能帮助考生针对性巩固该知识点,错题本功能还能自动归类错题,推荐同类型变式题目,助力吃透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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