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会计制度》目前没有被明文废止。2006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后,仅要求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类企业必须执行新准则,其他类型的企业鼓励优先选择新准则,部分民营非上市的中型及以上企业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这个知识点也是注会会计科目中会计法规体系模块的常规考点,很多考生在备考时容易混淆不同会计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状态,备考时要注意区分不同制度的适用场景,避免在客观题上丢分。
2000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起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取代前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后续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同期还有针对小微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针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形成了分主体的会计规范体系。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发布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后续逐步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企业强制适用,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并未被发布明文废止的文件,只是适用范围被逐步压缩,目前仅部分成立时间较早、未上市的民营企业还在沿用该制度。另外要注意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被正式废止,现在小微企业统一适用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备考时要注意区分不同规范的效力状态,不要混淆。
这个知识点在注会会计的第一章节总论里经常考客观题,分值大概2分左右,常见的考法就是判断不同会计规范的效力、适用主体,比如给出某类企业的属性,让判断可以选用的会计核算规范,或者判断某个制度是否已经废止,很多考生容易误以为《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全面失效,做题时经常在这个考点丢分。备考时可以把不同会计规范的发布时间、适用主体、效力状态整理成表格对比记忆,避免混淆,具体参考下表:
| 会计规范名称 | 发布时间 | 效力状态 | 适用主体 |
|---|---|---|---|
| 企业会计制度 | 2000年12月 | 未明文废止 | 符合基本准则要求的非强制适用新准则的企业 |
| 企业会计准则 | 2006年2月 | 现行有效 | 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企业强制适用,其他企业鼓励适用 |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2011年10月 | 现行有效 | 符合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 |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2004年4月 | 已废止 | 不再适用 |
注会会计科目是整个注会考试的基础科目,和审计、税法等科目关联度很高,备考时要先把总论部分的基础概念打牢,不要觉得第一章分值低就忽略,很多基础概念会贯穿后续所有章节的学习。备考过程中可以搭配斯尔教育的配套课程和资料学习,每个阶段的学习都有对应的资料辅助,基础阶段用《打好基础》讲义,配套精讲课程梳理知识点,把易混淆的考点拆解清楚,强化阶段用《只做好题》刷题巩固,把知识点落地到做题能力上,冲刺阶段用《飞越必刷题》和模拟卷查漏补缺,适配不同阶段的备考需求。日常刷题可以用斯尔题库小程序,利用碎片化时间巩固考点,提高备考效率,不需要额外下载APP,微信搜索就能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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