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本身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按10%的比例计提,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但当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分配股利等用途时,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批准。这一知识点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核心考点,考生需掌握其法律依据和实务操作差异,避免混淆提取与使用环节的决策流程。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基于《公司法》第166条,要求企业在分配税后利润前,优先计提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该过程属于法定义务,无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例如,某企业2025年净利润为500万元,则必须提取50万元计入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若累计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本的50%(如注册资本1000万元时累计500万元),可停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提取及比例,但同样无须决议。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考生需注意,提取环节的自动化性质常被误解为需决议,实则仅反映财务合规性。
盈余公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股东会决议程序,否则构成违规。具体用途包括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分配股利,每项均需股东会批准。以弥补亏损为例:企业发生亏损时,可动用盈余公积填补,但流程需经董事会提议并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决议后会计处理为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转增资本时,决议需明确转增比例及留存要求(转增后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5%),并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分配股利则限制更严,仅在企业无利润且满足结余条件时适用,股利率不得超过股票面值6%。未决议使用的案例曾导致企业被处以高额罚款,如某上市公司因擅自转增资本被证监会处罚300万元。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该考点高频出现在《会计》和《经济法》科目,分值占比约5%~8%,题型涵盖单选、多选及综合题。核心测试方向包括区分提取与使用的决策主体、计算转增资本后的留存限额及违规后果。常见误区有三:一是误认为提取需决议,混淆法定与任意盈余公积;二是忽视转增资本后25%的留存红线;三是未识别股利分配的条件限制。备考时,考生应结合真题强化练习,例如2025年真题考查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会计影响。斯尔教育蒋明乐老师在《会计》基础班中通过案例精讲该知识点,配套《打好基础》教材第7章提供详细例题解析。
针对该考点,斯尔教育注册会计师课程体系提供阶梯式学习方案。基础阶段推荐基础班-一轮和难点小灶班,由金鑫松教授《审计》与李明远教授《经济法》,配套资料《打好基础》和《难点小灶班·专属讲义》系统梳理盈余公积法规;习题班则通过《只做好题》强化实务案例分析。冲刺阶段可选冲刺串讲班和真题突破班,使用《冲刺99记》归纳高频考点及《5年真题·3套模拟》进行模考训练。学习计划建议:
系统化学习可显著提升得分率,斯尔教育学员在近年考试中该知识点正确率达85%以上。考生应优先使用官方教材和斯尔资料,避免分散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