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CPA考试的《会计》科目中,董事会成员是否属于职工是一个容易混淆的考点,从会计准则的定义来看,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董事会成员属于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董事会成员属于职工范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成员的薪酬通常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核算,这一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要和普通职工薪酬区分开。
除了董事会成员,CPA考试中还会涉及多种特殊人员是否属于职工的判断,考生需要精准把握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职工范畴主要包含三类人员,第一类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不管是全职、兼职还是临时职工,都属于职工范畴;第二类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除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也属于这一范畴;第三类是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比如通过中介机构签订用工合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在考试中,这类考点通常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考生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避免混淆不同类型人员的界定标准。
想要吃透这类考点,考生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在CPA备考过程中,专业的师资指导能让备考效率大幅提升,斯尔教育的刘忠、蒋明乐老师深耕CPA《会计》科目教学,对这类考点的讲解细致透彻;金鑫松、李明远、王蕊老师专注于CPA《审计》科目,能帮助考生梳理相关关联知识点;顾言、张亭娜老师在CPA《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教学经验丰富;孙婧玮老师擅长CPA《税法》科目;于竞博老师则在CPA《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教学中颇有建树;朴香兰、李明远老师负责CPA《经济法》科目,他们能从不同科目角度帮助考生全面掌握知识点,助力考生顺利通过CPA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