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CPA考试的方向越来越偏向实务,监管热点成为CPA考试的重点,几乎每年都有考题出现,蒋明乐老师连夜给大家解读了《2021年上市公司监管报告》,同学们赶快收藏!
蒋老师从“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整”“商誉减值”“其他确认和计量问题”“现金流量表列报”七个模块给大家做了详细解读,包含具体问题,解析,考情提示,告诉你考试怎么考,怎么答。
收入相关问题(2个)
【斯尔解读】
结论:不可以高估收入、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应考虑合同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现销价格确认收入。
分析:企业应合理区分合同重大融资成分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1)收入合同中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剔除合同约定价款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按照现销价格确认收入;其中,重大融资成分的金额应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予以确定。
(2)对于预期信用损失,应基于客户的信用风险,判断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照实际利率折现后确定。
【斯尔解读】
结论: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事实,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
分析:企业应确认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取得了对水、电的控制权,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若取得控制权,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若未取得控制权,为代理人,其收取的水、电费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斯尔解读】
结论: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企业承担了一项不能无条件避免的支付现金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应将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额为回购义务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
同时,企业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判断少数股东权益实质上是否仍存在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若少数股东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在合并报表层面不应再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就回购义务产生的金融负债计入合并成本;若少数股东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应保留少数股东权益,就回购义务产生的金融负债冲减资本公积(视为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斯尔解读】
结论:
(1)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上市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并予以终止确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企业不得以此为由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企业不应以信用账期为基础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企业应以客户信用(违约)风险为基础,分析客户信用风险状况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
(3)如果企业对同一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不具有当前可执行的法定抵销权,不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互抵销净额列报的条件,不应以应收应付抵减后的净额列报,同时也不能以抵减后的净额为基础,计量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4)预期信用损失以客户信用(违约)风险为基础,同一客户的违约风险相同,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同一客户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应保持一致。
(5)企业向客户提供担保,应当预计所有财务担保合同因客户违约需要赔付的金额,并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斯尔解读】
结论:可以。
分析:
(1)对处于信用减值第一、第二阶段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不考虑减值影响)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对处于信用减值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乘以实际利率的金额确定其利息收入。
【斯尔解读】
结论:应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
分析:
【斯尔解读】
结论:企业应考虑是否存在尚未支付且可抵减的股权转让款,或者补偿义务方已质押的股票等作为补偿款项回收的保证,如有则应及时确认或有对价,并在计量公允价值时合理考虑可抵减股权转让款或者质押股票的影响。
【斯尔解读】
结论: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
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资产收购)时,应将购买价款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斯尔解读】
结论:在投资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部分,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部分应视同在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其账面价值追溯调整至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斯尔解读】
结论:企业应充分考虑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相关债务债务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分析:企业只有在其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判断时可能存在的情形包括:
①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相关方已签署的债务豁免协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议及审批程序;
②豁免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③豁免协议与相关承诺事项关系,豁免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导致豁免事项存在被撤销可能性;
④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豁免协议能够有效执行等。
【斯尔解读】
结论:仍应当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测试减值,不得随意变更商誉减值测试范围。
【斯尔解读】
结论:应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情况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无须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发生的事项。
【斯尔解读】
结论: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是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往往不包含商誉金额,因此不适宜直接作为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斯尔解读】
结论:不可以。企业通常应当将此整体作为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政府补助,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
【斯尔解读】
结论:企业应结合商业实质判断受让的租金收益权本质上是金融资产、无形资产还是可转租赁的使用权资产。
若企业仅获得了被动向其他方收取现金的合同权利,并未与任何相关方签署租赁合同,也未参与租赁事宜的管理与经营决策、未主导相关资产的具体使用,则该合同权利应作为一项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斯尔解读】
结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影响。
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如果其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减值,则该材料不计提减值金额,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如果所生产的产品发生减值,则材料期末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斯尔解读】
结论:一是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当就改变房地产用途形成正式的书面决议;
二是房地产因用途改变而发生实际状态上的改变,如已签订出租协议,或虽然尚未签订出租协议、但相关资产已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已进行重大的结构性调整且在功能上、性能上已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等。
【斯尔解读】
结论:“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其中出售应当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下的金融资产出售的标准。
对于附追索权保理的应收账款,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其业务模式仍是以收取 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金融资产,不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Q1.因收购的标的公司未达业绩承诺而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企业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如何分类?
【斯尔解读】
结论:应分类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而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Q2.非金融企业将定期存款质押获取短期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如何分类?
【斯尔解读】
结论:应分类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而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Q3.非金融企业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是否可以净额列报?
【斯尔解读】
结论:一般以总额列报,确需变更为净额列报的,应披露该变更的事实和理由,分析理财产品投资是否满足净额列报要求的相关判断。
分析: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
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①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②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③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 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 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
还有两天就要考试了,希望CPAer不要紧~只要你踏踏实实把老师讲的知识点认真复习了就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尤其最近几天,老师在课上反复强调的知识点,一定要重点关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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