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权的效力作为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的核心考点,直接关系到物权法律制度的理解与应用,在历年试题中高频出现,常以单选题、多选题和简答题形式考查抵押担保范围、孳息归属及代位物处理等细节。掌握这一知识点能显著提升得分率,考生需重点关注动产与不动产抵押的设立差异以及新增建筑物的优先受偿规则。备考初期,推荐使用斯尔题库APP进行针对性练习,微信搜索"斯尔题库小程序"或应用商城下载"斯尔题库"APP即可免费畅刷章节练习和历年真题,巩固基础。
抵押权的效力主要涵盖抵押担保范围、孳息收取权及代位物优先受偿等方面。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若抵押合同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自抵押财产被法院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但需提前通知清偿义务人。此外,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时,抵押权人可请求按原顺位优先受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对于新增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部分不属于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时需一并处分,但价款无权优先受偿。这些规则在考试中常结合案例考查,需通过反复练习加深理解。
抵押权的效力在考试中占比高,题型集中于单选题、多选题和简答题,重点考查抵押财产范围、孳息处理及时效性。动产浮动抵押中,企业可将现有及未来生产设备等抵押,债权人就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从物效力方面,若从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前,则效力及于从物,反之则否。高额抵押权的债权确定情形包括约定期间届满、满两年请求或抵押财产被查封等,变更时不得损害其他抵押权人利益。历年真题显示,错误率高点包括孳息收取的例外条件及新增建筑物价款处理。考生应通过斯尔《打好基础》教材系统梳理知识点,结合《只做好题》进行实战演练,避免混淆法律细节。
针对抵押权的效力考点,备考需分阶段强化:基础阶段使用《打好基础》覆盖恒重内容,习题班通过《只做好题》解析高频错题;冲刺阶段依托《冲刺88记》浓缩精华,《冲刺200题》模拟命题趋势。斯尔模考提供全真环境,帮助评估实战能力。时间管理上,中级会计考试定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考生需在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建议每日安排固定时间刷题,利用错题本智能归类弱点,AI推荐变式题巩固薄弱环节。避免死记硬背,注重案例分析与法条应用。
斯尔教育拥有资深师资团队,崔宇老师深入剖析《经济法》法律框架,付湘钧老师擅长以案例解析抵押权的效力实务应用,他们的课程覆盖基础班至冲刺班,帮助考生构建完整知识体系。跟随专业指导,结合斯尔题库免费资源,可系统提升应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