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并非全部属于无偿设立,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为有偿,不过通常情况下,居住权以无偿设立为原则,有偿设立为例外。这一考点在中级经济法考试中属于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常以客观题形式出现,需要考生准确区分设立规则,避免混淆。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其设立需遵循明确的法律规则。
中级经济法考试中,物权法律制度属于高频考点板块,除了居住权,还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内容,考生需要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而非死记硬背,结合历年真题分析命题规律,掌握不同考点的考查方式。同时,要关注教材的新变内容,202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将于<6月12日至7月2日>开启,考生需在<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考试则预计在9月上旬举行,合理规划备考时间,分阶段推进学习至关重要。
备考中级经济法,斯尔教育的崔宇、付湘钧、王宇明、小夏老师都是极具实力的师资选择。崔宇老师擅长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帮助考生快速理解考点;付湘钧老师对涉税相关法律有深入研究,能精准把握经济法与税务师相关科目的关联考点;王宇明老师知识体系全面,讲解细致,适合基础薄弱的考生搭建知识框架;小夏老师授课风格活泼,擅长用生活化的例子解读法律规则,提升考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考生可以借助斯尔题库APP,免费练习章节习题、历年真题和模拟试卷,利用智能错题本功能针对性巩固居住权这类易混淆考点,高效提升备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