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物出租不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无论是抵押权设立前还是设立后出租抵押物,都无需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但不同阶段的出租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这也是中级经济法科目中物权法律制度板块的重要考点,需要考生精准区分。
在中级经济法的物权法律制度考点中,抵押物出租的相关规则主要围绕“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展开。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针对这一考点,考生在备考时可以结合案例进行理解记忆,比如假设甲将自己的房屋先出租给乙,再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实现抵押权时,乙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如果甲先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登记,再出租给乙,那么银行实现抵押权后,乙不能再继续承租。同时,要多进行相关习题的练习,通过题目强化对知识点的掌握,斯尔题库APP中收录了大量该考点的历年真题和模拟题,考生可以免费畅刷,还能借助智能错题本功能,针对薄弱知识点进行专项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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