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后的申报涉及税务损失税前扣除和会计权益法处理,是CPA考试的核心考点。企业需确认损失条件,如被投资方破产或连续亏损,并准备出资凭证等证明材料。申报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中填报特定表格,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会计处理需按顺序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其他长期权益和预计负债。备考中掌握此考点能提升应试能力。

申报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前,必须满足税务部门规定的条件。企业需证明被投资方出现特定情形,例如破产、关闭、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被投资方连续经营超过三年且资不抵债,或投资期限超过十年且被投资方连续三年亏损,损失也可申报。其他情形需税务部门专门认定。这些条件确保损失真实合理,避免滥用税前扣除。备考时,考生应理解每个条件的细节,如“资不抵债”指净资产为负值,并通过案例加深记忆。
企业必须留存备查完整的证明材料以支持申报。必备文件包括投资计税基础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或出资协议。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清算文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也需提供。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书面损失申明不可或缺。会计核算资料如账簿和报表应详细记录亏损情况。所有材料需保存十年,税务机关可能随时抽查。非货币性资产或境外投资损失需额外文件,如公允价值评估报告或公证法律文书。
税务申报遵循标准化流程。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步骤如下: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有严格顺序。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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