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师考试中,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对象是税法科目的核心考点,涉及关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的定义、分类及实务应用。考生需深入理解纳税义务人的法律主体范围、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职责,以及征税对象的货物与物品区分,这些知识点在考试中常以案例分析题形式出现。掌握这些内容不仅能提升答题准确率,还能为实际税务工作奠定基础。斯尔教育针对税务师考试提供系统化课程,帮助考生高效备考。

纳税义务人指依法承担纳税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不同税种有具体分类。在关税中,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以及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收件人;消费税则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特殊环节如金银首饰零售或卷烟批发也需纳税。分类依据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需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中国境内所得纳税。考生需注意2025年调整点,如因品质问题复运货物的免税规则。备考时,应结合斯尔教育《打好基础》教材系统学习,葛仕达老师的税法课程可强化理解。
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税款,确保税收及时入库。在关税中,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需代扣代缴关税;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除个人外)必须代收代缴委托方税款。职责包括准确计算税额、及时申报缴纳,并承担法律责任。考生需掌握扣缴场景:如电子烟批发单位作为代缴义务人。备考建议分步学习:
征税对象指税收课征的标的物,关税以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对象,货物属贸易性商品,物品包括行李等非贸易品;消费税则针对应税消费品,分单双环节纳税。特殊规定需重点掌握:如免费更换货物时,原进出口货物不退运需重新征税,时限为放行之日起3年内。考生易错点包括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销售货物所得以交易发生地为来源,权益性投资所得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为准。备考时,结合斯尔《只做好题》练习册强化应用,葛仕达老师的税法一课程覆盖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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