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是税务师考试中的高频考点,核心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一方法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考生需理解收入总额计算规则:工资薪金全额计入,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按实际收入80%计入,稿酬所得按实际收入56%计入。掌握此考点能帮助考生在《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中得分,建议结合斯尔教育课程系统学习。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基于年度汇总,公式中全年收入总额需分项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直接全额计入;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实际取得收入的80%计入;稿酬所得则按实际取得收入的56%计入(即80%后再打七折)。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专项附加扣除涵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七项,其中婴幼儿照护按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其他扣除指依法确定的捐赠等支出。备考时,考生应通过斯尔《打好基础》资料练习公式推导,避免混淆扣除项。
专项附加扣除是计税关键,2026年政策包括:子女教育每月定额扣除约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定额扣除约1000元;赡养老人每月定额扣除约2000元(独生子女)或分摊(非独生子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同样每月定额2000元,扣除方式需在纳税年度内固定。适用税率采用七级超额累进:
针对此考点,备考分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