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师考试中,《税法二》的印花税考点是核心内容,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涉及经济活动中的各类书立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这些凭证的界定和纳税人规则是考试重点,考生需深入理解以高效备考。斯尔教育提供针对性课程,帮助考生系统梳理这些细节,确保知识掌握扎实。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涵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多类凭证,具体分为五大类型:合同类凭证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其中买卖合同指动产交易合同,但不含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股权转让等,例如商品房销售合同按此税目征收;营业账簿主要指记载资金的账簿,如反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其他营业账簿不征税;证券交易凭证针对境内股票和存托凭证转让,仅对出让方征收;使用人适用于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每种凭证都有特定应用场景,考生需结合实例区分其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纳税人根据凭证类型具体确定:立合同人是签订应税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如委托贷款合同的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立据人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的买卖双方;立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或个人;证券交易人为出让证券的当事人;使用人适用于境外凭证在境内使用的情形。同一凭证由多方共同书立时,各方均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纳税人的境内代理人(针对境外纳税人)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针对证券交易)。代理人有代纳税义务,与纳税人责任等同。
印花税提供多项减免优惠:法定减免包括应税凭证副本、外国驻华机构书立凭证、军队书立凭证、农民买卖合同及农业保险合同等;其他减免如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转移书据暂免征收,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以及支持公共租赁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特定项目的免税政策。考生需注意优惠时效,例如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税政策预计延续至2026年。这些优惠影响税额计算,是考试常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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