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做市转让是全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的特色股票交易方式,指符合监管资质的做市商(通常为证券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连续提供双向买卖报价,投资者可直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与做市商成交,无需等待对应对手方挂单,是新三板目前支持的协议转让、竞价转让、做市转让三大交易方式之一。该知识点属于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证券法律制度章节的常见考点,考生备考中需明确其核心特征与适用场景。
根据全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正常转让日内做市商必须持续报出其所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且买卖价差需符合监管要求,投资者提交的限价申报满足做市商报价条件的,系统会直接撮合成交。做市转让制度的核心作用是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解决中小挂牌企业股票交易不活跃、市场化定价难的问题,也能降低普通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的信息差,由专业做市商为企业价值提供参考定价。在中级会计考试中,该考点多以客观题形式出现,考核做市转让的基本规则和适用范围,属于需要熟悉的考点层级。
新三板目前有三类主流交易方式,三类方式的核心差异较大,考生备考中要注意区分:协议转让是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交易价格、数量等要素,适合大额股份的定向转让,交易灵活但流动性较差;竞价转让的规则和A股主板交易规则类似,由买卖双方直接挂单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适合交易活跃度较高的挂牌企业;做市转让的核心差异是引入做市商作为交易中介,对于业绩稳定但市场关注度不高的中小挂牌企业来说,做市转让既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公允的市场定价,也能让投资者的交易效率远高于协议转让。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专精特新企业挂牌新三板后选择做市转让,由两家符合资质的券商担任做市商,交易时段内券商持续报出4.8元/股的买价和5.1元/股的卖价,投资者想要买入该股票可以直接按5.1元的报价向券商买入,想要卖出可以直接按4.8元的报价卖给券商,不需要等待其他投资者挂出对应委托,交易效率大幅提升。
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涉及的法律条文较多,证券法律制度章节的各类交易规则、监管要求较为细碎,考生备考时可以结合斯尔教育的相关课程和资料提升学习效率,相关授课老师均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帮助考生快速梳理考点逻辑:
备考中级会计的过程中,除了掌握教材上的基础知识点,还要关注相关监管规则的新变化,很多考点都会结合新政策调整出题方向,平时可以多刷斯尔题库小程序里的章节练习题,及时巩固所学的知识点,遇到理解有难度的内容要及时梳理,不要留下知识盲区,逐步完成全考点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