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6中级会计考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详解

2026-01-17 14:05:00
198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是中级会计《经济法》核心考点,包括发起人要求(2-200人,半数以上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章程制定、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后者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股份)、注册资本规定等。考生需结合2026年考试大纲系统复习,斯尔教育提供专业课程和免费题库APP强化备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高频考点,涉及公司法核心规定,考生需掌握发起人资格、公司章程内容、设立方式差异及注册资本要求等关键要素。这些知识点在考试中常以选择题或案例分析题形式出现,理解透彻能提升答题准确率。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将于9月5日至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备考时需结合新大纲系统梳理。

中级会计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核心要素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这些条件构成考试重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发起人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住所指经常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限于中国国籍。
  2. 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需详细载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起人信息、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内容,对公司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3. 设立方式差异: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不少于总股份的35%),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4. 注册资本规定:注册资本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本总额,可分期缴纳,但募集设立需一次性实缴。法律对低限额和实缴有特殊规定的,需优先遵守。
考生在复习时应重点区分不同设立方式下的出资要求和流程,避免混淆概念。

考试大纲分析与备考策略

在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属于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模块,考点覆盖率高。备考时需注意:

  1. 考点概述:该知识点强调实践应用,如发起人住所的判定、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比例计算,需通过案例加深理解。
  2. 科目设置关联:与经济法其他章节如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义务等联动考查,建议结合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系统构建知识框架。
  3. 高频易错点:发起人数量上限、募集设立的低认购比例(35%)是常见陷阱,考生可通过斯尔题库APP的章节练习强化记忆。
  4. 相似考点对比: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对比复习,例如发起人数量(有限责任公司为50人以下)和设立程序差异,提升综合答题能力。
利用历年真题和模拟试卷反复演练,能有效巩固考点细节。

斯尔教育作为财经职称培训的领先机构,由资深教师如崔宇和付湘钧讲授中级《经济法》课程,涵盖基础班、习题班及冲刺班,帮助考生高效掌握难点。推荐下载斯尔题库APP,免费使用章节练习、历年真题和智能错题本功能,全面提升应试水平。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