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6中级会计考点股东权利分类详解

2026-01-17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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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析中级会计《经济法》核心考点股东权利的分类,包括自益权、共益权、固有权等类型及其在考试中的应用,结合2026年考试大纲提供备考策略,并推荐斯尔教育专业课程和题库APP助力高效复习。

股东权利的分类是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的核心考点,涉及自益权、共益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等类型,考生需掌握其定义、区分标准及实际应用场景,以应对案例分析题和选择题。自益权指股东为个人利益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分配请求权;共益权则兼顾公司整体利益,如表决权。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构建系统知识框架,提升答题准确率。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将于9月5日至6日举行,考生应结合新大纲强化此考点复习。

中级会计考点股东权利的分类

股东权利的分类概述

股东权利依据不同标准分为多类,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基础划分。自益权聚焦个人收益,包括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行使无需其他股东配合。共益权强调参与公司治理,如股东会表决权或自行召集权,需集体行动实现共同利益。另一分类是固有权与非固有权:固有权如共益权,不可通过章程剥夺;非固有权如自益权,可被限制。此外,单独股东权(如股息请求权)可由单个股东行使,少数股东权(如临时股东会召集权)则需持股比例达标。这些分类在《公司法》中体现,考生需通过实例理解其差异,避免混淆概念。

中级会计考试大纲与考点分析

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将股东权利分类列为重点,覆盖自益权、共益权、固有权及类别股表决规则。考点常结合公司治理案例,测试考生应用能力。例如,自益权涉及利润分配流程:

  1. 董事会制定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
  3. 提取10%法定公积金至注册资本50%以上。
  4. 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分配。
共益权则强调表决机制,如类别股股东在重大决议(合并、减资)中需单独表决。备考时,考生应研读官方教材,关注新变内容,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提供系统梳理。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至6日,报名从6月12日开始,考生需提前规划。

备考建议与高效复习策略

针对股东权利分类考点,考生应采用结构化学习方法:

  1. 系统学习分类标准,结合斯尔基础班课程构建知识树。
  2. 通过真题演练强化应用,斯尔题库APP提供免费历年真题和模拟卷。
  3. 参加冲刺串讲班聚焦高频考点,如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区别。
  4. 利用错题本功能分析薄弱环节。
斯尔教育崔宇老师主讲中级《经济法》,课程涵盖股东权利详解;付湘钧老师辅助法律实务解析。推荐下载斯尔题库APP,免费刷题巩固考点。报名将于6月12日启动,考生应于7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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