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科目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核心考点,考生必须精准掌握其定义和类型以应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指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常见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场景,与可撤销行为有本质区别。理解这一知识点能帮助考生在考试中快速识别法律行为效力,避免失分。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定于9月5日至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考生需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斯尔教育建议结合历年真题强化练习,确保考点融会贯通。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从一开始就无效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包括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和当然无效。主要类型分为三类:一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例如合同双方合谋欺诈第三方;二是行为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这些类型在考试中常以案例形式出现,考生需通过典型例子加深理解。例如,摘要5中明确恶意串通行为属于无效范畴,而非可撤销。备考时,应结合《经济法》教材系统学习,斯尔教育的《打好基础》资料提供详细解析,帮助考生构建知识框架。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行为在效力、成因和处理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混淆两者是常见失分点。无效行为自始无效,无需当事人主张;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溯及无效。成因方面,无效行为涉及违法或恶意串通;可撤销行为则源于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或显失公平。例如,摘要3和摘要5指出,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致显失公平属可撤销,而恶意串通属无效。处理上,无效行为由法院直接认定无效;可撤销行为需当事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期限为1年内(胁迫情形从胁迫终止起算)。备考策略包括:
针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考点,考生需采用结构化学习方法提升效率。首先,梳理知识体系:从定义入手,延伸至类型和案例应用。其次,强化练习:每日完成章节练习和错题复盘,斯尔题库APP的智能错题本功能能自动分类错误类型,推荐同考点变式题。后,冲刺阶段结合模考:9月考前使用斯尔模考卷模拟实战。斯尔教育为中级会计考生提供全方位支持,崔宇老师主讲《经济法》课程,其基础班-一轮和冲刺串讲班深入解析无效行为等难点。配套资料包括《打好基础》和《冲刺88记》,涵盖考点精讲和真题汇编。备考期间,考生可登录斯尔APP免费获取公开课和资料,巩固学习效果。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作为《经济法》高频考点,要求考生透彻理解其法律内涵和应试技巧。斯尔教育凭借专业师资和优质资源,助力考生高效备考。推荐下载斯尔题库APP,免费刷题强化记忆,迎接2026年考试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