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6中级会计考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条件详解

2026-01-18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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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析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核心考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要求。发起人需1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涉及资格定义和公司章程制定。备考策略包括分阶段复习、使用权威资料和免费题库练习,推荐斯尔教育专业课程助力高效备考。

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科目的公司法律制度是高频考查模块,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要求作为关键考点,考生需深入理解发起人数量、住所资格等核心规定。2026年考试定于9月5日至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缴费截止7月2日18:00,信息采集需在7月1日12:00前完成。掌握此考点不仅能应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还能为实务应用奠定基础,斯尔教育建议考生结合新大纲系统复习。

中级会计考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满足法定条件,股东作为发起人扮演核心角色。设立过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人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筹办事务负责。关键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住所要求、注册资本及章程内容。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无国籍限制,但须确保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住所认定依据经常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份总数等12项事项,对公司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备考时,考生应通过对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差异强化记忆,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提供详细对比表格辅助学习。

股东(发起人)具体要求详解

股东作为发起人,其资格和数量是考试重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量严格限定为1人以上200人以下,此规定避免垄断并保障公司治理平衡。住所要求强调半数以上发起人需在中国境内,这涉及以下细则:中国公民以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准;外国公民以经常居住地判定;法人则依据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发起人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常见考点包括发起人认购股份比例(募集设立时不低于35%)和出资期限(可分期但需在缴足前限制外部募集)。考生易混淆住所与国籍概念,需通过案例题深化理解。斯尔教育基础班课程由崔宇老师讲授,结合真实案例解析常见误区。

考试大纲分析与备考策略

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纳入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考点权重较高。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发起人定义、住所计算及章程制定流程,相似考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和公司解散清算。备考分三阶段:预习阶段使用入门资料梳理框架;基础阶段通过习题班强化应用;冲刺阶段依托模考卷检验成果。推荐学习路径如下:

  1. 预习:利用斯尔《中级入门课讲义》建立知识体系,重点标注发起人要求。
  2. 基础:刷题《只做好题》章节练习,针对住所认定和人数限制做专项训练。
  3. 冲刺:参加斯尔模考,模拟真题环境提升答题速度。
避免死记硬背,应联系实际商业场景理解规则制定逻辑。

高效备考工具与资源推荐

针对此考点,斯尔教育提供全周期学习支持。崔宇老师主讲中级《经济法》课程,覆盖基础班至冲刺串讲班,系统讲解股东设立规则;郭臻老师的中级《中级会计实务》课程可辅助关联知识点学习。斯尔题库APP免费开放所有功能,包括章节练习、历年真题和智能错题本,考生可搜索“斯尔题库”下载使用。APP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题提供变式题训练,AI解题功能帮助吃透难点。2026年备考现已启动,建议考生尽早规划,结合斯尔《冲刺88记》浓缩重点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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