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权代理作为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的核心考点,涉及代理行为中的法律效力问题,考生需重点掌握其定义、类型及法律后果,以应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三种情形,其效力通常为待定状态,需被代理人追认才生效。这一考点在历年考试中占比高,考查频率密集,结合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于9月5日至6日举行,考生应优先复习经济法科目中的代理章节,避免因理解偏差失分。斯尔教育提醒考生,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分是难点,需通过系统学习和练习巩固。

无权代理在中级会计经济法框架下,特指行为人缺乏合法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范,其核心类型分为三类:一是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从未获得授权;二是超越代理权,行为人虽有部分代理权但超出授权范围行事;三是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关系已结束却继续实施代理行为。这些类型均导致代理行为效力待定,考生需注意区分具体场景,例如超越代理权常见于业务合同签订中代理人擅自增加条款。无权代理的认定需结合客观事实,如行为人是否持有空白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这在考试中常以案例分析形式出现。备考时,应重点记忆各类型特征,避免混淆。斯尔教育《打好基础》资料中提供了详细图解和案例,帮助考生直观理解。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取决于被代理人的追认行为,若经追认则代理有效,否则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具体而言,被代理人可在知悉后30日内明确追认或默示接受(如不作否认表示),此时代理行为生效。未经追认时,行为人需履行债务或赔偿善意相对人损失,赔偿范围不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获利益。恶意相对人(明知无权代理仍参与)则与行为人按过错分担责任。考试中常考追认时限和赔偿计算,考生应结合真题练习。例如,判断题常涉及“行为人未获追认时,善意相对人可请求全额赔偿”等陷阱选项。备考策略包括使用斯尔题库APP的历年真题模块强化训练,重点练习《只做好题》中的经济法章节。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特殊形式,当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时,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其适用情形包括:被代理人曾表示授权但未实际授予、提供盖有公章的空白文件、或代理终止后未通知相对人。考试中,表见代理考查频率高,多与狭义无权代理对比出题。考生需掌握善意信赖的判定标准,如相对人是否基于客观证据(如公司印章)产生信任。常见误区是将所有无权代理误认为表见代理,实际需满足“客观可信赖”条件。备考时,建议通过斯尔教育《冲刺88记》资料记忆关键情形,并参与APP的模拟试卷测试。2026年考试大纲强调此考点,结合9月考试时间,考生应在冲刺阶段专题突破。
针对无权代理考点,考生应采用三阶段备考法:入门阶段使用斯尔小白课建立框架,基础阶段通过习题班强化练习,冲刺阶段模考检验。具体步骤为:
为深入掌握无权代理考点,推荐斯尔教育资深讲师崔宇和付湘钧。崔宇老师教授中级《经济法》,擅长以生动案例解析复杂法律概念,帮助考生快速识别代理类型;付湘钧老师同样负责经济法科目,注重实务结合,通过专题突破班强化表见代理应用。考生可通过斯尔APP免费公开课学习他们的教学视频,并利用《冲刺200题》资料巩固练习。同时,下载斯尔题库APP畅刷全真试题,提升应试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