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答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几种?

2026-06-12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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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级会计考生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的相关考点,同时介绍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安排及斯尔教育相关师资与备考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这种方式下,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流程相对简便,适合发起人资金实力较强的情况。募集设立则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这种方式可以快速筹集大量资金,但设立流程更为复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中级会计答疑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几种

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关键时间节点

想要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需要牢记2026年的重要时间节点。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在此区间内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考试时间为2026年9月5日至6日,共2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个科目分别有对应的考试时长,成绩会在10月30日发布。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设立方式的具体要求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同时应当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委托其承销,还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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