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答疑: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6-06-12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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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讲解中级会计考试中抵押权设立的条件,结合考情梳理核心考点,同时推荐斯尔教育中级会计相关授课老师,助力考生备考。

抵押权设立的条件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不动产抵押权设立条件和动产抵押权设立条件。其中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存在有效的主债权债务关系,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存在,没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抵押权也就失去了设立的基础;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关键内容;三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则相对简单,同样需要存在有效的主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书面抵押合同,不过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生效,但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动产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法向该第三人主张抵押权。

中级会计答疑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权设立条件的考情分析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考试中,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高频考点,多以客观题形式出现,偶尔也会在主观题中结合其他担保物权或合同法律制度进行考查。从历年考情来看,考试重点主要集中在不动产和动产抵押权设立的生效要件差异,以及未办理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效力问题。考生需要准确区分两种抵押权设立的不同要求,避免混淆。202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预计在9月5日至6日举行,《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对这类基础考点的精准掌握,为后续复杂知识点的学习筑牢基础。

抵押权设立的实操注意事项

在实际业务场景中,要确保抵押权合法有效设立,除了满足法定条件外,还需要注意一些实操细节。

  1. 在订立抵押合同时,要仔细核对抵押财产的权属情况,确保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享有处分权,避免因抵押财产权属存在争议导致抵押权无效;
  2. 对于不动产抵押,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需携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抵押财产的权属证明等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完成登记流程;
  3. 对于动产抵押,即便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可以有效对抗善意第三人,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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