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师考试中,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是税法一科目的高频考点,考生必须精通公式定价方法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基于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结合关税和消费税税率,通过特定公式得出。核心公式包括从价定率方式: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以及复合计税方式: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进口数量 × 消费税定额税率) ÷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关税完税价格由成交价格及运抵输入地点前的运输、保险费等构成,需符合无限制使用、无搭售影响等条件。这一知识点在考试中常以计算题形式出现,考生应通过反复练习巩固理解,确保解题无误。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的基础,定义为货物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成交价格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买方对货物处置或使用无实质性限制;成交价格不受搭售或其他因素影响;卖方不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后转售收益;买卖双方无特殊关系或关系不影响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包括买方实付应付的调整后价款,计入项目有除购货佣金外的佣金、容器费用、包装劳务、特许权使用费及卖方收益等。不计入项目包括进口后建设安装费、起卸后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这些规定确保了计税价格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为税务师考生提供了清晰的法规框架,需在备考中重点记忆。
一般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遵循严格公式和调整规则,考生需熟练应用以避免考试失分。具体步骤如下:
特殊情况下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需差异化处理,税务师考试可能单独考察这些场景。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在期限内复运进境时,完税价格仅基于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不包括运输保险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完税价格包括加工费、料件费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和相关费用。暂时进境货物若需缴税,按一般方法确定;留购时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准。租赁方式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为审定的租金,利息计入。进境物品如行李,依据海关公告,计税价格优先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或使用核定价格如市场零售价。考生应区分这些特殊规则,结合真题模拟题训练,提升应对复杂题型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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