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的列报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中企业特殊交易事项处理的核心考点之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当企业存在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业务时,需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处置、现金流量等五类详细信息。
在利润表编制过程中,会计人员需在三、利润总额项目下单独设置"终止经营净利润"子项进行列示。实务操作中需特别注意:对于持有待售但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资产组,其减值损失转回等损益仍应计入持续经营损益。附注披露需包含完整的终止经营损益构成,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处置净损益调整等特殊情形。
当本期存在终止经营事项时,需对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例如2024年度已终止的业务,在编制2025年合并利润表时,应将原持续经营数据重分类至终止经营损益列报。这一调整规则常成为考试案例题的命题切入点,考生可通过斯尔教育《5年真题·3套模拟》专项训练掌握调整分录编制技巧。
建议考生采用"准则原文+实务案例"的复合学习法,结合斯尔教育冲刺刷题班中的经典例题进行强化训练。对于难以理解的资产组划分标准,可参考《难点小灶班·专属讲义》中的决策树分析工具。现阶段备考应着重关注终止经营与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关联考点的交叉命题可能性,利用《冲刺200题》进行跨章节知识点串联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