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税务师考点答疑: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点梳理

2026-09-08 10:55:00
26
本文针对税务师考试中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关考点进行详细梳理,明确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范围、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结合《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的考查要求,附备考方法及斯尔教育对应授课老师推荐,覆盖该考点所有考查角度,帮助考生快速掌握该考点,高效备考税务师考试。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税法基本原理章节的核心考点,主要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大类,其中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等部门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则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两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是考试中高频考查的基础知识点。

税务师答疑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具体构成

征税主体层面,法定行使征税职权的主体以税务机关为主,还包括负责征收关税、船舶吨税的海关,以及部分地区负责征收特定非税收入的财政机关。税务机关的职权主要包含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六大类,对应需履行依法征税、保守纳税人信息等法定职责。纳税主体层面,按民法身份可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按征税权行使范围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主体依法享有税收监督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等权利,同时需履行按时纳税申报、配合税务检查等义务。

该考点的考情与考查方向

结合2026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大纲要求,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属于“熟悉”层级的考点,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查,分值约1-2分,常见考查方向包括判断征税主体的范围、区分纳税主体的分类、识别税务机关的法定职权等。考生备考时不需要死记硬背全部内容,重点区分易混淆的概念即可,比如要明确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只是获得授权的法定征税执行主体,不要混淆二者的定位;还要注意纳税主体和扣缴义务人的差异,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纳税主体,做题时要注意区分二者的差异。

备考方法及师资推荐

备考该考点时,建议考生先跟着课程完成基础知识点的学习,再搭配对应章节的习题巩固记忆,微信搜索“斯尔题库小程序”即可免费刷对应考点的历年真题和模拟题,及时检验学习效果。目前斯尔教育负责税务师相关科目的授课老师包括:

  • 刘忠:主讲《税法一》科目,授课逻辑清晰,擅长把抽象的税法原理结合案例讲解,帮助考生快速理解基础考点
  • 崔宇:主讲《税法一》《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擅长梳理考点逻辑框架,总结的记忆口诀能帮助考生快速识记细碎考点
  • 付湘钧:主讲《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实务经验丰富,能把考点和实操场景结合,便于考生理解应用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选择对应老师的课程,配套斯尔教育的《打好基础》《只做好题》系列教辅资料,按阶段完成基础学习、习题强化、冲刺串讲的备考流程,就能轻松掌握该考点,顺利应对考试。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