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税务师《税法二》科目的关键考点,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的核心规则与应用场景。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基础,需结合原值减除比例;从租计征则依据租金收入计算。这一知识点在考试中常以案例分析题形式出现,分值占比较高,考生需通过系统学习理解政策细节,避免常见误区如忽略地价计入或税率适用错误。斯尔教育结合纲,为考生梳理高效备考路径,强调实战练习的重要性。

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类。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核心,计算公式为房产余值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其中扣除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在10%至30%之间。房产原值包括房屋建造成本、地价及不可分割附属设备(如暖气、电梯),地价需根据容积率计算:容积率低于0.5时,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确定地价;否则全额计入原值。从租计征则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一般税率为12%,但对个人出租住房或特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适用4%优惠税率。考生需注意,原值确定需符合会计制度,未规范记载的需调整或评估,避免考试失分。
应纳税额计算需区分不同计征方式:
房产税计算涉及多种特殊情形,需针对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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