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税务师涉税法律考点答疑: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2026-08-03 19:19:00
272
不安抗辩权是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合同编部分的高频考点,指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中止履行的权利。本文整理了该考点的定义、适用条件、考查要点及备考建议,同时附上斯尔教育对应科目的师资介绍,助力考生高效掌握考点,顺利备考税务师考试。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抗辩权的重要类型,属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合同法律制度模块的高频考点,通常以客观题形式考查,偶尔会结合案例出现在主观题小问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安抗辩权指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暂时中止履行自身合同义务的权利。备考过程中大家要注意区分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差异,避免在做题时混淆三者的适用场景,其中不安抗辩权的行权主体仅为先履行义务一方,这是该考点核心的判断标志,也是历年考试的命题重点。

税务师答疑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法定适用情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先履行义务一方主张不安抗辩权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不得随意行使该权利逃避自身合同义务,具体适用情形主要包括四类:

  1.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比如对方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况;
  2. 对方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比如对方向关联方无偿转移名下资产、股东违规抽逃注册资本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大幅下降;
  3. 对方丧失商业信誉,比如对方近期存在多起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多次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被起诉等情况;
  4. 对方存在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比如对方核心生产设备被查封、主营资质被吊销等情况。
这些情形都需要先履行一方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不能仅凭主观猜测就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考试中经常设置的出题陷阱,大家要格外注意。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及法律后果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要求,首先要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的情况,不能直接单方面停止履行不履行告知义务,对方收到通知后如果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或者恢复了履行能力,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既没有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对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备考时大家可以结合历年真题的案例进行练习,熟悉该考点的命题角度,通常考试会设置场景让大家判断是否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或者判断行权后的法律后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只要牢牢抓住行权主体是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约能力这两个核心判断要点,基本就能拿到该考点的分数。

税务师涉税法律科目备考规划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涉及的法条内容较多,知识点较为零散,大家备考时可以按照模块分阶段学习,首先基础阶段要全面梳理各个章节的知识点,理解法条背后的立法逻辑,不要死记硬背,针对合同编、公司法、破产法等重点章节要多花时间吃透核心考点,其中合同编的抗辩权、保全、违约责任等都是每年的必考内容,需要重点掌握。强化阶段要结合练习题巩固知识点,整理错题本总结常见的出题陷阱,针对易混淆的知识点比如三类抗辩权的差异、各类撤销权的适用场景等可以对比记忆,提高备考效率。冲刺阶段要重点刷历年真题,熟悉考试的命题规律,掌握答题技巧,提高做题的速度和准确率。

备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可以选择斯尔教育的对应课程与学习资料,相关师资及配套资源如下:

  • 朴香兰老师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财会培训经验,授课条理清晰,严谨细致,擅长通过案例+口诀的方式帮助考生解决理解和记忆两大痛点,主要负责CPA专业阶段《经济法》、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授课。
  • 大家可以搭配斯尔教育配套的讲义、习题集等学习资料进行备考,也可以使用斯尔题库小程序或者斯尔题库APP进行刷题练习,及时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查漏补缺。如果备考过程中遇到知识点理解困难的问题,也可以跟随课程的安排逐步突破,朴香兰老师的课程会结合大量的实务案例讲解枯燥的法条,帮助大家快速理解记忆考点,减少备考的负担,提高备考的效率。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