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纳税地点为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若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统一申报纳税。该规则是消费税征收管理中的特殊规定,设置初衷是为了防止烟草行业税源分散、出现避税漏洞,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该考点属于税务师《税法一》消费税章节的核心考点,在客观题和主观题中均有考查可能,经常会设置干扰项,比如误导考生选择“分支机构各自申报纳税”“核算地纳税”等错误选项,考生需重点记忆区分,避免和其他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规定、以及其他税种的总分机构纳税规则混淆。
该考点在税务师考试中通常以单选题、多选题的形式出现,偶尔会结合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主观题考查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则,分值占比约1-3分,属于性价比很高的高频考点。考生需要注意区分几个易错点:一是不要把卷烟批发环节的纳税地点和零售环节金银首饰、超豪华小汽车的纳税地点混淆,二是不要和增值税总分机构跨地区的纳税规则混淆,增值税跨地区的总分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汇总纳税,而卷烟批发企业的总分机构跨地区的,直接要求由总机构统一申报纳税,没有可选空间。备考过程中可以结合历年真题的考查角度,梳理不同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特殊规定,归纳对比记忆,降低混淆概率。大家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斯尔题库小程序”,对应练习该章节的历年真题和模拟题,及时检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查漏补缺。
消费税作为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的核心章节,分值占比约20%,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高分值章节,需要考生重点投入时间学习。备考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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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税务师的过程中,大家要注意对零散的特殊政策进行归纳整理,像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纳税地点这类特殊规定,往往是命题人喜欢设置陷阱的地方,大家可以准备专门的易错点笔记本,随时记录遇到的特殊规则,定期复盘记忆,搭配斯尔的配套资料和题库练习,就能稳步提升知识点掌握程度,顺利通过对应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