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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税务师考点: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赠与行为详解

2026-07-20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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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税务师考试高频考点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赠与行为进行梳理,明确符合不征税要求的赠与仅包含两类,分别是房产、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以及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产权赠与公益事业的行为,同时结合考情分析给出税务师对应科目备考建议,推荐斯尔教育相关资深师资,帮助考生精准掌握考点,提升备考效率。

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赠与行为是税务师税法相关科目高频考点,考生需准确区分免税赠与和需征税的赠与情形,避免做题时出现概念混淆。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土地增值税针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行为征收,无偿赠与因未产生对应经济收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不征税政策,仅两类赠与行为可纳入不征税范围:第一类是房产、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第二类是所有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产权赠与教育、民政等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除此以外的赠与名义转让行为,均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务师答疑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赠与行为

不征税赠与行为的判定细则

考生记忆该考点时要注意几个判定边界,首先直系亲属的范围包含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非上述关系的赠与即便是无偿,也不属于免税范围。其次公益性质赠与的捐赠渠道有明确要求,必须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直接向受赠方的赠与不在免税范围内,社会团体指的是经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组织,比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等,捐赠时需保留合规捐赠凭证以备核验。还要注意继承行为也属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和赠与同属于无偿转让房地产的免税情形,考生备考时可以把两类内容整合记忆,提升备考效率。

税务师考试该考点的考情分析

该考点在税务师《税法Ⅰ》《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中都有考查概率,常见题型为客观题,也可能结合征税范围判断出现在主观题的案例分析中,分值占比约1到3分,属于高频易混考点。考查的核心难点多为混淆免税赠与的范围,比如设置陷阱题,考查企业直接赠与贫困家庭房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或者考查非直系亲属的赠与是否免税,考生只要牢牢记住两类免税情形,就能轻松拿到对应分数。备考时可以结合真题训练巩固记忆,大家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斯尔题库小程序,利用碎片化时间刷对应章节的习题,强化知识点的区分度,降低做题的错误率。

税务师对应科目备考建议

备考税务师税法相关科目时,要注意区分税种的征税范围、免税不征税范围的边界,每个税种都可以按照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逻辑梳理知识框架,避免知识点零散记忆出现混淆。如果是零基础考生,可以跟着专业老师的课程节奏学习,斯尔教育的王唤唤主讲税务师《税法Ⅰ》,孙婧玮主讲税务师《税法Ⅱ》,刘忠主讲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朴香兰、付湘钧主讲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顾言主讲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各位老师都有丰富的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熟悉考试命题规律,能帮助考生梳理考点逻辑,区分易混知识点,搭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备考过程中少走弯路。

大家备考过程中要定期复盘已学知识点,针对易混考点可以单独整理笔记,考前再过一遍易错点,就能轻松应对考试。如果备考过程中遇到知识点疑问,也可以跟着老师的课程讲解逐步拆解难点,稳步提升应试能力,顺利通过对应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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